民航为啥与充电宝处处作对?
8月8日发布《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随身携带时每人最多携带两个。但是,机场和航空公司传来的消息显示,仍有较多旅客在行李中放置了“充电宝”,有的甚至因此和安检产生冲突。南方航空的统计显示,自新规执行后,南航广州出港行李中每天因托运有充电宝而被安检拦下的都接近200件,8月18日这一数据更达到395件,相当于每百件行李中就有两件被拦下。
很多人不明白,小小的充电宝为什么在民航受到这么多“刁难”?为什么充电宝不能托运而要随身携带呢?
技术人员解释说,充电宝其实就像我们的手机电池一样,属于备用锂电池。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在高空环境下遇热后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将锂电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中容易受到挤压或者被碰撞,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会严重威胁飞行安全。而随身携带的放置环境就相对宽松安全,如果发生危险也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相关规定。其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而且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其二,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其三,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其四,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