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澳门国际机场所在地发展提出的几个SO战略组合
(1)配合政府突破十多年来航空专营权的束缚,引进适度的竞争机制 (WO1)。
航空专营权是当年的澳葡政府初建澳门国际机场所遗留下的历史性问题,也是本地民航业健康发展的最大掣肘。“澳航”拥有25年的专营权合约,而有关市场独占的权利是从1995年澳门国际机场启用起计算的。亦即是说,到2020年以前若出现另外一家澳门注册,以澳门作为基地的航空公司,如要在澳门提供对外旅客,货物及邮件等民航运输服务,就得按专营合同条款先获“澳航”的首肯。尽管特区政府于2011年增资“澳航”,使其成为继“国航”之后的第二大股东,但仍然是“治标不治本”,主要原因是“澳航”机型绝大部份使用A319,A320,A321等中小机型,飞行距离受到限制,难以开拓中长途航线,因此仍无法充份利用本澳通往四十多个国家的国际航空协议,以及通往五十多个内地城市的通航点。然而,一个地区的机场壮大发展,基地航空公司的发展是相当的关键。
若然政府能突破航空专营,透过与中央政府、“国航”和“澳航”三方协调,制定一套既能有利于基地航企发展,又能配合本澳竞争环境的机制,将对澳门民航业未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就是说,引进新的投资者创建基地航空公司的同时,推出有利于业界整体发展的“航线扶助政策”,这样既能保障原来基地航空的稳健发展,又能开发一条新的“蓝海之路”。而特区政府日后在与这些本地航企洽签续约协议时,也应加入相关方面的条文内容,规定本地航企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充分利用澳门的可通航国家和内地的航空协议,增加现有内地和国际航线的航班密度。拓展印度、俄罗斯、澳纽、美加等一直以来甚具潜力的中长途航线,促使航空公司不断提升服务,减低机票价格。
(2)透过区域合作开创澳门民航人才培训项目(WO2)。
横琴是珠海开发程度最低的一个岛,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的结合部。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至2020年)》,标志着粤澳两地进入了全方位合作的新阶段。《纲要》的精髓是“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新粤港澳三地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效益。《纲要》还指出,珠三角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支持澳门发展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
澳门特区政府在2012年度施政报告中亦提出,将充分发挥跟进机制的作用,加大项目落实力度。为配合横琴创新政策的落实,特区政府将加大参与横琴开发,尤其是建设粤澳合作中医药产业园的力度。同时,澳门特区政府也加紧推动园区内其他产业的有序发展。由此可见,随着澳门与内地区域合作更紧密,将进一步为本地中小企业带来更广阔的地域拓展空间。因澳门非常缺乏本地民航专才,既然特区政府能开创澳门大学在横琴的中医药研究项目,那么同样可以考虑开创澳门民航人才培训项目,把中外机场管理科学,引进到这块新开发的土地,为本地航空业提供专才培训平台。